業務成立及登記

在英國,不同業務結構對業主的稅務、法律責任及申報要求各有影響。選擇合適的結構,需要考慮您的實際情況及未來發展計劃。我們協助您評估不同選擇,並按需要處理英國公司註冊處(Companies House)及英國稅務海關總署(HMRC)的相關登記。

以下是主要的業務結構及選擇。

獨資業務(Sole Trader)

獨資業務是較簡單的經營方式之一。您擁有及管理業務,並可保留繳稅後的盈利。每個稅年的營業總收入如超過 £1,000,一般須登記個人自評報稅(Self Assessment);其他情況亦可能需要登記。

入息稅及國民保險供款一般按應課稅盈利計算。您須保存適當的業務紀錄,並履行適用的申報要求。

獨資業務與業主並非獨立法律實體。您須就業務債務承擔個人責任,因此個人資產可能面臨風險。

合夥業務(Partnership)

普通合夥業務由兩名或以上合夥人共同經營,分享盈利及承擔責任。合夥人可以是個人,亦可以是公司等法律實體。合夥人一般須就合夥業務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。

合夥協議可訂明各合夥人的出資、盈虧分配、管理責任,以及加入或退出業務的安排。獲指定的合夥人(Nominated Partner)負責合夥業務的報稅及業務紀錄。各合夥人則須就其應佔盈利承擔相關稅務責任,具體處理視乎合夥人是個人還是公司而定。

合夥業務可讓各方共同投入資金、分擔工作及結合專業知識。不過,合夥人亦需要就決策、工作分配及盈利分配達成共識,因此清晰的協議及溝通十分重要。

有限公司(Limited Company)

有限公司是獨立於其擁有人的法律實體。大部分商業企業採用股份有限公司(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),由股東持有及董事管理;擔保有限公司(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)則設有成員,而非股東。

公司須就自身債務負責,股東一般享有有限責任保障。但個人擔保及董事的某些行為,仍可能產生個人責任。公司亦須保存會計紀錄,並履行 Companies House 及 HMRC 的適用申報要求。

盈利可保留在公司內,或在預留稅務負債後,有足夠可供分派盈利的情況下,以股息形式分派予股東。兼任董事的股東可透過薪金、股息或兩者組合收取報酬,但須符合相關稅務及公司法規定。

有限責任合夥(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/LLP)

有限責任合夥結合較靈活的合夥經營方式及獨立法律實體地位。成員一般毋須就 LLP 的債務承擔個人責任,但部分情況可能有例外,例如成員提供個人擔保。

LLP 須至少有兩名成員,成員可以是個人或公司,並須至少有兩名指定成員(Designated Members)負責合規事宜。LLP 須向 Companies House 登記、編製及提交年度帳目,並提交確認聲明(Confirmation Statement)。成員的權利、責任及盈利分配安排,可透過 LLP 協議訂明。

以牟利為目的經營業務的 LLP,一般採用稅務透明處理,即由成員分別就其獲分配的盈利承擔稅項。個人成員一般透過 Self Assessment 申報,公司成員則通常須繳納公司所得稅;部分情況另有特定規則。

海外公司(Overseas Company)

海外公司與英國客戶進行業務往來,並不一定需要另行成立英國公司。視乎其業務活動及在英國的實際營運據點,公司可能需要向 Companies House 登記英國營業機構(UK Establishment)。

Companies House 登記與英國稅務責任是兩項不同的判斷。海外註冊公司如在英國行使中央管理及控制(Central Management and Control),可能成為英國稅務居民,但亦須考慮適用的稅務協定。即使公司並非英國稅務居民,其英國業務活動仍可能產生稅務及申報責任。

我們協助海外公司,包括香港註冊企業,評估英國稅務居民身份、登記及申報要求,並考慮成立英國子公司或設立分支機構是否合適。

Tika Accountancy Limited, Chartered Accountant

info@tika.uk
+44 (0)75 6319 3944